29歲「香港民族陣綫」成員盧溢燊,前年在荃灣某工廈單位內管有近一公斤炸藥TATP(三過氧化三丙酮)。他本人今日在高等法院承認管有爆炸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財產罪,辯方同意以監禁12年作量刑起點。
高院法官陳慶偉把案件押後至4月23日下午二時半再處理,待控方索取炸彈專家報告,為涉案炸藥TATP與另一炸藥TNT(三硝基甲苯)作威力對比。
案情指出,29歲的男被告盧溢燊,2019年7月19日在荃灣德士古道142號隆盛工廠大廈20樓D室,非法及惡意地管有爆炸品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傷害。
案情又指,警方上門搜查,在單位內發現兩個發泡膠板上寫有「捍衛香港自由,打倒港版紅衛兵」及「香港獨立」,兩疊印有「反送中抗惡法」及「香港民族陣綫」的單張,三張印有「香港獨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的單張,名為「反恐逃生密技窮100招」、「災難求生密技100招」及「香港獨立論」的書籍。
另外,亦在單位內搜出10支汽油彈、雙氧水空瓶、35個煙蒂、兩個木製彈弓、一個金屬彈弓、一罐丙酮、一尊漂白水等物品,而單位內多處地方有堆起的白色粉末,專家裁斷為近一公斤的自製炸藥TATP。
圖片來源: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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