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會議下周召開,律政司回覆議員質詢時表示,截至2月28日,警方就反修例事件共拘捕10,242人,當中2,521人已經或正進行司法程序,其中約720人被檢控暴動罪,其餘人士被檢控非法集結、縱火、侮辱國旗等。
律政司又指,被捕的2,521人中,883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614人被定罪、261人須簽保守行為、4人被判照顧或保護令,以及4人因藐視法庭經民事程序被處罰。另外,50人獲撤銷控罪、186人於審訊後被判無罪釋放,其餘人士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
被問到現時刑事檢控進度緩慢,政府會否考慮增加案件外判數目,律政司稱一直與警方保持溝通,以便盡快及有效跟進相關案件。律政司強調,每宗案件由展開調查至提出檢控所需的時間視乎多項因素,如執法機關調查所需的時間、證據數量、案件性質及複雜程度。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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