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全票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二,藉此改革香港的選舉制度。這次完善選舉制度的重點,包括將選舉委員會擴大至1,500人、調整優化選委會的構成,並賦予新職能;立法會議席由現時70人增至90人,其中40席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功能團體選舉產生30席、分區直選則佔20席。香港選舉制度迎來改變,社會普遍都表示支持,但仍有少部分人提出質疑。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特區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近日接受訪問,就回應了相關的問題,當中談及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席、選委會等議題,相當值得大家深入了解。
選委會將更好地反映業界意見
對於有人關注立法會地區議席縮減至20席,梁振英認為,選舉委員會其實比地區直選更有代表性,整個社會不止是以地區劃分,還應該包括各業界的意見及聲音。各業界的代表數目,不應只考慮業界的人數,還要按其對社會的重要性去分配。他舉出一個例子,香港的護士數目遠比醫生多,若只是按人數的多寡去聆聽意見,那可能就較傾重於護士的聲音,而非醫生及其他醫護界人士。事實上,中央只是調整立法會議席數目,並沒有刪除地區直選;而選委會人數增至1,500人,委員涉及不同界別人士,部分立法會議席經選委會選生,將能更好、更全面地反映香港各行各業意見。
以往選舉制度出現的各種問題
立法會地區直選之前劃分為五大選區,未來將會分拆成十個較細的選區,有意見認為做法是要避免選舉結果出現一面倒的情況。梁振英指出,觸及這個問題前,大家應該先了解之前曾發生過什麼事;觀乎以往經選舉制度產生的政治人物,有立法會議員親自到訪美國,要求對方制裁中央政府及港府,這顯然已經是叛國行為;又有議員在立法會「拉布」長達數個月,甚至因為其政治立場就無理推倒政府議案,包括他在擔任行政長官期間所提出的文化局及創科局議案,最終前者至今仍未能落實,而創科局則被拖延足足兩年半才能成立。到底這又是否香港市民想要的立法機關?
梁振英重申,選委會本身並非什麼全新概念,過去的職責是選出行政長官。香港的政治體制是以行政為主導,行政長官掌握著不少權力,如果選委會能選出特首,能選出立法會議員亦是相當合理。選委會本身非常有代表性,梁振英以之前參與行政長官選舉中,爭取選委會選票的過程為例子。他當時為爭取醫學界支持,多次親身與委員開會,了解醫生對本港醫療的看法,有時由晚上一直討論至翌日凌晨。反觀地區直選似乎就沒有這類學習及體驗,所以不能夠直接地說地區直接比選委會選舉更為民主。
圖片來源:立法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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