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表示,任何人如果觸犯《港區國安法》被定罪,將永遠喪失參選立法會及行政長官等資格;但如果只是被將來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裁定不符合參選資格,就不等於永遠不合格,而是每次參選再由資審會重新審視。
鄭若驊又指,中央容許香港審理絕大部分國安案件,是顯示中央對香港有信心及信任,類似安排在世界上絕無僅有,但若果案件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等複雜情況,就會由內地機關去處理,屆事案件的管轄、偵查、檢控、審理甚至判刑,都會按中國的法律去做。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