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11日有網民發起「三罷」,多區發生衝突,20歲男學生郭焯彥在旺角被警員截查,並從其身上的背囊搜出頭盔、眼罩、手套、鐳射筆及伸縮棍等物品。郭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被告在庭上認罪,裁判官香淑嫻考慮到被告早前曾因本案還押逾兩個月,故批准其保釋,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辯方求情時指,郭案發時年僅19歲,原本想成為消防員,現因本案改變計劃,在青年學院修讀商科基礎文憑。郭曾因本案遭還押逾兩個半月,現已深切反省,珍惜讀書及與家人相處的機會,亦知道自己犯錯,要承擔負任。辯方其後呈上多封求情信指出,被告犯案是受朋輩及網絡的影響,用了錯誤方式表達意見,加上涉案的鐳射筆及伸縮棍沒有實質使用過,冀能判處社會服務令。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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