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香港故事》、《鏗鏘集》及《議事論事》等多個節目,最近被發現內容不達標,在播出前遭臨時抽起,嚴重浪費公帑。有傳媒報道,港台管理層考慮如員工製作的節目內容未經事前批准、而最終內容不持平而不准播放,員工或要自行負擔有關製作成本。
港台回應傳媒查詢時說,有關港台的節目內容、人手及播放安排,屬港台內部編輯事宜。《公共財政條例》適用於港台員工,如政府認為有公務人員在受聘時不當地承付開支,可向該人士徵收附加費。
根據相關條例内容,假如有公務人員被認為在受聘時不當地承付開支,如該解釋未令人滿意,財政司司長會向公務人員徵收附加費,數額由財政司司長決定,但數額不可比製作開支多,亦要顧及對該公務人員不會造成過分財政困難。附加費將會在員工的每月薪金、退休金等報酬中扣除,最多可扣該人該月薪金、工資或退休金總額的一半。如果不服決定,可以向特首上訴。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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