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非法集結案】李柱銘、何俊仁、吳靄儀涉知法犯法 或被「釘牌」?
【818非法集結案】李柱銘、何俊仁、吳靄儀涉知法犯法 或被「釘牌」?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在前年的818民陣流水式集會案被控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罪,其中7人4月1日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兩罪罪成,而案件將押後至4月16日聽取求情及判刑。7人中包括身為資深大律師和執業大律師的李柱銘與吳靄儀,以及執業律師何俊仁,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任何一名律師因犯法被定罪,大律師公會或律師會均有可能待所有法律程序完結後召開紀律聆訊,​並視乎所犯罪行有否違背律師身份或誠信,而作出「釘牌」、暫停執業或譴責等懲處。換言之,李柱銘、吳靄儀及何俊仁或有機會被「釘牌」。


《文匯報》今(2日)訪問大律師陸偉雄,他表示若有律師被定罪,大律師公會或律師會會待整個審訊程序完結後開會討論是否作出紀律處分。至於會否作出停牌或吊銷牌照的處分,要視乎該名律師所干犯的罪行性質,「例如其罪行與其律師身份相違背或誠信有問題等,懲處便較大,例如只屬不小心駕駛等較輕微的罪行,可能只會罰款或譴責。」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則認為,法律界人士若不遵守法律,甚至「親身示範」散播「我有權遊行,毋須警方批准」等明顯違法的訊息,荼毒大眾,或會令普羅市民誤以為該做法不會違法而有樣學樣。她又強調是次判決說明遊行及示威的自由不是絕對的,而是受到法律限制, 根據《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香港法例第383章)第十七條,有關和平集會的權利,是絕不能凌駕於「公共秩序」的。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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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85298****17
    +85298****17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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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如果可以紀律處分佢地㗎xx會xx會,係佢哋㗎''保護傘"呢?咁停牌、釘牌就一定唔會啦,最多咪講幾句''似是而非"㗎"譴責''
    • +85298****49
      +85298****49
      3年前
      0 回應 檢舉
      Excellent
      • waiwai
        waiwai
        3年前
        0 回應 檢舉
        就係你地呢班漢奸狗賊,只顧自己利益,不管香港人死活,搞破壞足足兩年!:sneezing_face::sneezing_face:你哋又知唔知我哋班市民捱得幾噤痛苦呀: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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