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進一步收緊公眾查冊安排,將不再向公眾提供公司董事的通常住址,以及董事和秘書的完整身份識別號碼。政府繼前日指記者不應有特權後,昨晚(31日)再發文回應,指在新查冊安排實施後,所有查冊人士,包括傳媒將可繼續取覽公司登記冊上的董事的資料,當中包括董事個人的通訊地址,以取代現有的個人住址,和部分身分識別號碼,即身份證上的字母及另外3個數字。
政府指,新安排與國際上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公司法相若,而相關資料亦足以讓查冊人士辨認有關董事的身分,重申新安排在繼續容許公眾獲取所需個人資料,確定公司的董事和其他主要人員的身分,以及保障個人私隱之間取得了合理平衡。
發言人指,《公司條例》訂明,公司董事不得將郵政信箱用作通訊地址,通訊地址須為具體地址,在有需要時,有關人士可在獲得該董事授權後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查閱其住址及完整身分識別號碼,而有關附屬法例下的指明人士亦可向公司註冊處處長申請查閱完整個人資料。指明人士包括公司股東,及公職人員或公共機構,包括執法機構、破產案受託人或清盤人等,政府相信新查冊安排不會對必要的文件傳送構成阻礙。
發言人又指,實施新查冊安排涉及大幅改良公司註冊處的資訊系統,建議先將部分相關條文落實,透過漸進的方式盡早逐步改善安排,會於下星期五將相關安排,一併徵詢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的意見。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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