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銷售員去年5月在銅鑼灣參與反國歌法示威期間,多次高舉印有港獨標語的黑色旗幟,他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展示煽動刊物罪則獲控方申請撤回。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明言判監是無可避免,且「唔會係短嘅刑期」,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背景報告,期間還押候懲。
29歲被告陳厚文承認於2020年5月24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案情指,事發當日大批示威者到銅鑼灣及灣仔一帶參與遊行,惟該遊行並無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示威者於下午一時開始向灣仔前進,其間有人堵路、縱火或打爛商戶的玻璃門窗。至下午約3時半,大批示威者聚集在東角度及軒尼斯道,警方驅散人群時在銅鑼灣地鐵站D2出口外拘捕了72人,但反遭示威者包圍要求「放人」。示威者在警告下拒絕離去,繼續在馬路及行人路聚集及叫口號,當時被吿身穿黑衣,戴着手袖、護目鏡、防毒面具等裝備,在人群中高舉港獨旗幟,警方展開驅散行動時衝前將他拘捕。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司法機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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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98****17
3年前Ma Chibi
3年前龙的傳人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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