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訂明公職人員宣誓,醫院管理局大會昨日召開會議,醫管局主席范鴻齡表示個人認為「凡是有決策權的人,必須由愛國者出任,需要宣誓」,建議涵蓋主席、行政總裁高拔陞及聯網總監等,但強調局方對於宣誓目前未有立場。
范鴻齡進一步解釋,醫管局並非港府的政治架構,他強調其言論只屬個人意見,未獲醫管局授權發表,最終要由政府決定。他又表示,估計不需要全體逾8萬名員工宣誓,例如前線醫護對病人作出醫療決定、病房助理負責清潔等工作,料該批員工不需要宣誓。
原圖:政府新聞網、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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