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聲音建議發展新界濕地緩衝區以釋放土地,發展局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查詢時指,濕地緩衝區內超過500公頃土地,被劃作「可作住宅發展土地」用途,地積比限制為02至0.4之間,政府會在平衡保育與增加房屋土地供應的前提下,檢討有關濕地緩衝區的規劃,目標是在今年內提出建議。
據報道,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指,政府早年在后海灣濕地保育區邊緣,劃出一段覆蓋約1,000公頃的地帶,隨著淡水魚養殖業近年式微,緩衝區內不少魚塘現已荒廢,促政府重新規劃緩衝區釋放土地。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回覆指,「濕地緩衝區」本質是為了緩衝對「濕地保育區」的負面干擾,但並非禁止發展;在緩衝區進行的發展或重建計劃,必須提交生態影響評估報告,以證明有關發展不會對「濕地保育區」造成環境干擾。
發展局稱,基於不斷改變的規劃情況及社會需要,政府會在平衡保育與增加房屋土地供應的前提下,檢討有關濕地緩衝區的規劃指引。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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