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反修例期間,有人響應網上有人號召,於19年10月13日破壞葵芳新都會廣場的「優品360」,包括損毀貨架、鐵閘等物品。15歲男生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毁壞罪,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被告入更生中心及賠償受損店舖1134.5元。
羅德泉指出,案情嚴重,行為是無法無天、為所欲為,比黑社會嚴重。考慮被告求情感化報告後,決定判被告入更生中心。15歲被告聞判後一度流淚,在庭旁聽的家人則叮囑他好好保護自己。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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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iw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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