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初選案】高院准何啟明、施德來及李予信保釋 張可森須續還押
【35+初選案】高院准何啟明、施德來及李予信保釋 張可森須續還押

涉去年參與攬炒派「35+」初選的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11人獲准保釋遭律政司覆核決定。11人分為3組,其中鄭達鴻、彭卓棋、黃碧雲及柯耀林上星期已獲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批准保釋。杜官今日在高等法院繼續處理最後一組張可森、何啟明、施德來及李予信的保釋覆核,最終批准民協的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黃大仙區議員施德來,以及前公民黨的東區區議員李予信保釋,屯門社區網絡的屯門區議員張可森則須繼續還押,書面理由擇日公布。


杜官批准何啟明以3萬元現金,及由兩名人事提供共10萬元擔保保釋外出。施德來就准以10萬元現金,再加其妻子支付10萬港元現金人事擔保。李予信則獲准以10萬元現金,及由其母親提供的1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


何、施、李3人均要在星期一、三、五及日,分別到深水埗、油麻地及青山警署報到,而且不得離開香港,要交出旅遊證件及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並要遵守晚12朝7的宵禁令。另外他們均不可在保釋時,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此外亦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行為。


3人亦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行的任何選舉;及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員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


圖片來源:民協Facebook、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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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waiwai
    waiwai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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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顛覆國家罪都可以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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