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制制】林鄭月娥指「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層次一定較選舉主任高 委員會亦不會只得一個人
【選舉制制】林鄭月娥指「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層次一定較選舉主任高 委員會亦不會只得一個人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受《大公報》專訪,表示「完善本港選舉制度」的本地修例時間表非常緊湊,一定要在未來12個月內,完成本地立法,以及進行三場選舉,預料要修改逾20條主體和附屬法例,故傾向以「綜合條例草案」形式處理。

 

她表示,會預留足夠時間予立法會審議,由於牽涉條例重要,故不能太倉卒,寧願多開會議、會議時間亦長一點。林鄭月娥強又調會,將親自督導草擬、聽取意見、公眾解說,認為相關事情太重要,跟《港區國安法》不相伯仲,不會下放予其他人處理。

 

「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方面,林鄭月娥表示,可以肯定委員會的層次一定高過選舉主任,亦不會只得一個人。

 

圖片來源: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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