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會議昨日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未來立法會議席中,地區直選、功能界別及選委會代表的比例,是以20、30和40席劃分、還是各佔30席,現時仍有不同意見,他自己較支持3個組別都有30個議席,認為較有利,因若然地區議席太少,在培訓政治人才上會有困難。
至於未來將設立的資格審查委員會,劉兆佳相信肯定是法定組織,多數會由政府官員及社會上有名望及地位,以至具判斷能力的社會人士組成,但由於委員會成立後才可進行選舉,故認為委員會應盡快成立。他又稱,相關委員人選要視乎有否能力進行審查,對候選人是否有深入了解及熟悉相關程序等,認為中央和特區政府在物色人選過程都會相當小心。
他又建議,有需要時,國安公署和警方國安處可給予協助,因搜集資料證據需要法定權力,而且要有相當人手,國安公署和警方國安處掌握的資料,例如候選人的背景、過去言行、與不同勢力聯繫等等,掌握得較好。
圖片來源:文匯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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