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輕男子於去年1月25日晚上約11時,在油麻地遇到警方截查,並在其身上發現一支鐳射筆、3袋索帶及一部無線電對講機及生理鹽水等物品,當場被捕。他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3罪,早前承認所有控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21歲被告文永發報稱學生,辯方求情時引述感化官報告指,被告深感後悔,經還押後已深切反省,承諾不會重犯。辯方又呈上被告排球教練撰寫的求情信,表示會邀請被告到其家中長住,以引導其正確觀念,貢獻社會。
裁判官鄭念慈指,認為被告已有反省,考慮到他坦白認罪,有良好背景,亦有教練的支持,故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圖片來源:文匯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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