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老闆黎智英等9名反對派人士,涉嫌前年8月18日在港島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遊行,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續審,法官胡雅文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案中其中兩名被告,即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及梁耀忠,早前已經認罪,其餘被控人士則包括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李卓人、梁國雄、吳靄儀及何秀蘭,全部人都否認控罪。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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