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6月9日民陣發起反修例遊行,翌日凌晨大批示威者聚集在立法會示威區與警方對峙。13名男子事後被控非法集結或阻差辦公等罪,其中8人早前已認罪,另外5人則否認控罪,經受審後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全部被裁定罪成,其中一人為武術運動員,曾獲得最具潛質運動員獎及獲民政事務局局長加許,本來前途無量,但運動員生涯或因案底而中止。裁判官鄧少雄聽畢求情後,判5人即時入獄7星期至7個月。
5名被告依次為溫鎮豪(31歲,網絡維修員)、王洛鈞(23歲,餐飲業從業員)、鄺淯銘(23歲,武術運動員)、曾泳祥(31歲,護理系學生)及廖德輝(43歲,文員)。溫鎮豪被控一項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指他在2019年6月10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的指定示威區阻撓高級督察龍俊?,其餘4人被控在同日同地參與非法集結。
鄧官比對呈堂片段內人士及被告的身形、衣着等,確認片中阻礙警員的人士就是被告溫鎮豪,並指他一直注視著該警員,必定知道該人正在執行職務,而且被告180度轉身再拉著警員的衣袖,動作一氣呵成,是蓄意阻撓警員工作。至於另外4人亦被鄧官確認為片中人,指他們的行為動作構成非法集結,例如招手鼓勵他人加入、組成人鏈向警方防線移動、移動鐵馬等。
辯方求情時透露,鄺淯銘10歲時在青少年武術錦標賽中奪冠,年僅16歲已成為全職武術運動員。他因本案被捕時,正在機場準備到南韓參賽,獲得擔保後,在身心俱疲下馬上前往南韓,最終仍奪得銅牌。惟他因本案而留有案底後,其全職運動員生涯被迫中止,對他而言已是種懲罰,希望法庭量刑時多加考慮。鄺聞言不禁輕聲啜泣。其餘被告求情時則提到,各人品格良好,並非暴力的人,且犯案時沒有預謀等。
就非法集結罪,裁判官判王、曾、廖3人即時入獄7個月;考慮到鄺在香港武術界有一定成就,留有案底已令他被迫終結全職運動員生涯,過去的努力付諸東流,故為他額外減刑,判他即時入獄6個月。至於阻差辦公罪成的溫則被判監7星期。
圖片來源:RTHK、康文署網站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85298****49
3年前龙一吟
3年前+85262****67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