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提出修例,完善公職人員宣誓安排,包括規定區議員必須宣誓,並列明違反誓言的處理機制和法律後果。條例訂明,如有議員在宣誓後違反誓言,律政司司長會提出法律程序處理,期間議員要暫停職務,直至法庭有裁決;如區議員被裁定違反誓言,五年內不得參選。有葵青區議員今(9日)在區議會會議上要求政府盡快安排葵青區議員宣誓,以響應中央政府對愛國者治港的要求。
民建聯3名葵青區議員郭芙蓉、盧婉婷及梁嘉銘在葵青區議會第128次會議上向當局反映民意,指去年至今,有多名葵青區議員先後因違法而被警方拘捕及控告,更有議員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令葵青區議會淪為罪案溫床,有發展成為顛覆國家政權及阻撓香港政府依法施政的趨勢,同時亦令公眾對葵青區議會失去信心及專業形象掃地。
他們基於以上原因,向葵青民政事務專員鄭健反映要求盡快安排葵青區議員宣誓,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以響應中央政府對愛國者治港的要求。鄭專員回覆時指,會後立即將相關意見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和民政事務局反映並密切跟進。
另外,3名議員亦向香港警務處葵青警區指揮官謝振中提出要求警方加強執行港區國安法,以杜絕危害國家安全的不法份子在葵青區落地生根,承擔起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謝指揮官表示,一定會全面配合警方國家安全處的工作,將罪案一網打盡。
圖片來源:監察葵青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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