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間本港媒體引述消息指,政府初步計劃在9月先舉行選委會選舉,而立法會選舉則會在12月舉行。網媒《香港01》報道,中央傾向將兩個選舉時間「對調」,目標在今年內落實「完善」後的立法會新選舉制度。
對於未來選舉安排,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見傳媒時,拒絕透露立法會9月選舉是否如期進行,僅表示經過全國人大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後,以及選舉委員會被賦予新職能以選舉產生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邏輯上我認為是應該選舉委員會先選,然後才到立法會的選舉」。
網媒《巴士的報》則引述消息指,選舉時間表已有雛形,初步的方案預計人大常委會大約會在4月中通過決定,然後進行本地立法。由於本地立法仍然需時,預計9月會先舉行選委會選舉,到12月再選舉立法會。去年人大常委會決定立法會選舉延遲不少於一年,所以延至12月選舉,仍然符合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圖片來源:文匯報資料圖片、RTHK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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