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香港中文大學男學生於去年9月29日港島區衝突中被捕,遭控告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他原本稱欲認罪,惟今日在區域法院答辯時卻改稱不認罪。代表大狀稱被告答辯與其接獲指示不符,申請不再代表被告,獲法官批准。法庭遂將案押後至3月11日,屆時與同案另外兩名早已表明不認罪的被告一併審訊。期間被告須還押候審。
而在開庭前,有旁聽人士戴着黃色口罩,法庭書記目睹後着法庭保安與該名旁聽男子交涉,要求他更換,事件卻引致其他旁聽人士的不滿。法庭職員重申是法官指示,着該男可到視像庭、或換上其他顏色口罩再入法庭。該男子最終同意,並即場換上淺藍色口罩。是次聆訊由法官練錦鴻主理,他早前曾下令庭內人士不得佩戴印有政治訴求的口罩。
案中20歲被告施朗頴,事發時為香港中文大學一年級生。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29日,在銅鑼灣禮頓道,與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施另被控於同日,在銅鑼灣禮頓道與黃泥涌道交界攜有一支伸縮棍及一把?刀。
圖片來源:文匯報資料圖片、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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