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日前明確提到中央政府有關「愛國者治港」的要求。有關內容一出,在社會立刻引發討論;就上述議題,《港人講地》特地專訪全國政協副主席、前任行政長官梁振英,由他為坊間的討論提供權威解讀。到底「愛國者治港」是否新事物?中央要求「愛國者治港」,又是否劃出新的「紅線」去收窄反對派的生存空間?香港的選舉制度是否有必要改革,而香港未來還可普選行政長官嗎?梁振英在這篇專訪中將一一解答。
記者:
「愛國者治港」是否新要求、新事物?
梁振英:
當然不是新事物,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三十多年前已提出「愛國者治港」的要求,回頭看實在是高瞻遠矚。過去兩三年,社會上一些人,主要是反對派,指「愛國者」這三個字定義模糊,是不是會「搬弄紅線」。我認為不如這樣說,若認為「愛國者」這三個字的定義不容易界定,那看看什麼是「不愛國者」。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國家的組成部分,包括像香港這樣一個城市、特別行政區,不能夠有不愛國者在管治班子,這是天經地義,而且在全世界來講,這是常規。
香港有什麼「不愛國者」?最簡單例子,2019年6月起,跑去美國華盛頓要求美國政府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的人絡繹於途,無論你如何界定「愛國者」,這些人都是「不愛國者」,這些人就不能成為管治班子一部分。
記者:
夏寶龍主任特別提到「愛國者治港」,是否在政治上劃下新的「紅線」?
梁振英:
這條「紅線」一直存在,只是過去幾年確實出現令人擔憂的情況,我們過去沒有看過的。譬如說「港獨」思潮、分離主義、去中國化、去中央化的行為。前年7月1日,有人衝入立法會議事廳,除塗污區徽,更在區徽掛上港英殖民地旗幟,這些行為就是衝擊一直存在的「紅線」。
內地從英國手上「收回」香港、簽署《中英聯合聲明》,然後通過《基本法》賦予香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下面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兩制」是存在於「一國」之內,香港不能夠有人,更加不能夠在我們的管治班子中,利用「兩制」方便,衝擊「一國」的底線。
事實上,香港有人利用「兩制」的方便去美國,與美國政客勾肩搭背、勾結外國勢力,衝擊「一國」底線。所以「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我們要確保「兩制」中的任何人,不能夠衝擊「一國」底線。
回歸之後有個說法,說中央對香港的看法是「不管」就是「管好」,大過「高度自治」。然而,有人得寸進尺,不只在香港搞,還去內地搞。接下出現的,在香港搞,用漸進式手法切割香港,去中央化、去中國化。
記者:
那麼你認為「一國兩制」的初心是甚麼?
梁振英:
初心值得講,《基本法》諮詢和起草是在80年代下半段,已經30年前。我在1988年做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當時我30多歲,當時不少人跟我說,香港不是政治城市,我們不要搞政治。我們要發展經濟,是經濟城市。我們對中國有貢獻、有價值,可以繼續存在,過鍾意的生活。
記者:
重提「愛國者治港」,是否代表香港的選舉制度需要大改革?
梁振英:
任何一個地方選舉制度,都有自己歷史背景,都有當地社會實際需要。世上沒有一個制度是最好的,問題是若有任何選舉制度選出來的當選人進入管治班子,會對當地社會造成衝擊,這個選舉制度本身就是失敗!如果用今天制度選出特首和議員,成為西方國家的傀儡,衝擊「一國」底線,這樣的選舉制度一定是失敗,這是大的原則,外國亦不是沒有修改選舉制度的例子。
記者:
那是否意味以後沒有反對派的生存空間?
梁振英:
不是的,我看過去兩日,自從財政預算案內容在社會上有風聲出來。財政司司長昨日宣讀後,公民黨、民主黨,還有其他反對黨派,他們出來很正常地,扮演其他社會的黨派的正常角色。正常的反應,陳茂波司長講的內容,他們質疑這樣質疑那樣,說派糖少了,為什麼不這樣等等,這在外國亦是非常正常。但是你說趁提出預算案審議的時候,在立法會「拉布」,導致財政預算案無法通過無法落實。又或者直接用所謂「35+攬炒」,我佔多數優勢,我直接將你否決。同時向特區政府提出與財政預算案完全無關的政治要求,譬如要搞所謂真普選,要搞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普選,這就不是愛國行為,今日而言更是違反《港區國安法》。
所以我們通過很實際的例子,他們批評財政預算案,這是正常的反對派的正常行為。跑去美國要求美國政府制裁中國、制裁香港,這不是正常行為,這是不愛國行為,不能夠加入我們的管治班子。
香港批評的聲音一定會繼續存在,中央不是搞一言堂。希望反對派的朋友能夠反思反省,香港的政治地位是什麼、政治站位是什麼,香港人生活在香港,追求的是什麼。香港這個地方,政治地位不是一個國家,香港的政治是地方層面的政治,為什麼要搞到國家層面、國際層面,是我們自討苦吃!
記者:
未來是否只要大部分香港人揚棄違反《基本法》、去中央化的要求,香港就有機會落實普選?
梁振英:
香港政治制度最終目標是普選產生、由中央政府任命,這是《基本法》清楚列明的。問題是,相當一部分人被反對派主導的意見認為,如果有《基本法》規定的提名委員會,普選就是所謂的「小圈子篩選」、就不是真普選。他們說得很「死」、很「硬」,我看不到他們可以如何「轉身」從那個位置走出來,現階段我自己看不到。
問題不在於,《基本法》算不算數,而是在政治上,這些人如何自己走出來。
記者:
有些意見說,《基本法》亦要與時並進,不應拘泥於《基本法》的內容,應有改變,你如何看這些說法?
梁振英:
這種說法是危險的。我們要想清楚,你說《基本法》內容可以「不算數」,那麼北京亦可以說「不算數」,這是相對的。明明《基本法》寫清楚行政長官候選人由提名委員會產生,2014年「佔中」時卻說「公民提名,必不可少」。特區政府願意落實《基本法》,當時卻有人以「佔中」施壓。
我曾經問「佔中」的人,若公民提名後選出的行政長官,中央不任命,那麼怎麼辦?大部分人都沒有答覆,小部分人說即使《基本法》沒有規定,中央亦必須「尊重」香港民意,這就是去中央化。
普選行政長官是「高度自治」下的權利,西方國家不同城市選出的市長,權力其實非常有限,亦因如此,選出後不需要中央任命。香港行政長官的權力比這些城市的市長都大,因為行政長官由中央政府任命、獲得中央政府的額外授權。如果香港人願意行政長官的權力不需有「高度自治」的權力,我相信北京會很快同意普選。
原圖:港人講地圖片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waiwai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