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睇真啲】修訂落實「愛國者治港」
【新聞睇真啲】修訂落實「愛國者治港」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日前宣布,當局為完善、落實公職人員宣誓安排,提出《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草案內有多項重點,除了規定區議員必須宣誓,並列明具體宣誓要求及違誓的法律後果外;最受社會關注的,就是草案建議在《釋義及通則條例》加入條文,清楚解釋何謂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並列出「正面清單」及「負面清單」。若某人符合「正面清單」,將符合有關要求及條件;反則只要作出或意圖作出「負面清單」所列的行為,將被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正面及負面清單的內容


「正面清單」所列行為主要有六項,包括擁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香港特區憲制秩序;維護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國家安全;擁護特區為國家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對香港行使管治權及擁有主權;擁護「一國兩制」原則的落實、維護本港政治體制;擁護在《基本法》框架下保持特區繁榮穩定的目的;以及忠於特區及維護特區利益。


「負面清單」則包括: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拒絕承認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政府或組織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宣揚或支持「港獨」主張;作出損害或傾向損害《基本法》中,以行政長官為主導的政治體制秩序;侮辱或貶損國歌等國家主權象徵和標誌。


「DQ四人組」的先例


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要求過去一直存在,這次只是將相關要求進一步具體列明及法律化,讓大眾更容易理解。大家可以看看「DQ四人組」的例子,早前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梁繼昌四人,於立法會換屆選舉提名期間,被選舉主任認為各人非真誠地擁護《基本法》,被裁定提名無效,其後亦因此而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


至於DQ理據,當時選舉主任就表明,楊岳橋和郭榮鏗前年8月曾到訪美國,期間表示支持美國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制裁港府官員;翌月公民黨(包括楊岳橋及郭家麒)又去信美國國會兩黨領袖,呼籲對方盡快通過該法,意圖侵犯中國主權和香港自治,以及中央對香港主權的憲制框架;另外楊岳橋、郭榮鏗及郭家麒三人回應選舉主任提問時,更稱外國制裁「可以理解」,選舉主任認為其行為屬縱容或姑息美國政府干預香港事務,裁定他們不可能有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客觀意圖。


此外,選舉主任又認為,梁繼昌於去年3月出訪美國,並公開表示於訪問期間,有向美國政府就香港問題發表意見,其行為或導致香港特區受「制裁」;雖然梁繼昌未必直接要求或倡議美國制裁行動,但在促成美國制裁行動中擔負支持或輔助角色,明顯遠遠未能符合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


這次修例旨在確實《基本法》第104條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第104條作出的《解釋》,以及其他關於公職人員的宣誓規定。相信修例草案對維護特區的憲制秩序,進一步確立「愛國者治港」具重要意義,亦能有利「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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