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前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衝突中,24歲的港大畢業生杜啟華涉咬甩一名警長的無名指,被告否認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有意圖傷人四項罪名,案件早前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今日裁定全部控罪都成立,被告要即時還押,案件押後至3月12日下午作求情。
被告杜啟華報稱任職法律行政人員,被控於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1期3樓等處干犯有意圖而傷人、對他人身體施加嚴重傷害、襲警及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四罪。
案情指當晚9時後,有數百人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聚集,不少人向警員投擲物品。閉路電視先拍到當時23歲的被告從4樓向3樓投擲一把雨傘後,匆忙沿扶手電梯跑到3樓。其後,被告又被拍到檢起地上雨傘襲擊警員及一名高級警司。其後當被告遭制服時作出激烈反抗,期間更咬斷警員右手無名指末端甲床部分。
警員曾在庭上供稱,被告遭制服時頑強反抗,他遂打算用食指「平托」被告的人中,以「壓點」控制對方,形容當時以正常力度控制被告頭部,其間手指感劇痛,並發現被告咬着其手指,頭部由右轉向左邊,「好似想扯斷我隻手指咁」,他縮手後便發現手指被咬斷。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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