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清源】政府建議修例落實公職人員宣誓要求及規定 設正負面清單清楚列明「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定義
【正本清源】政府建議修例落實公職人員宣誓要求及規定 設正負面清單清楚列明「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定義

為落實《基本法》、《港區國安法》規定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解釋和有關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並參照相關本地法庭判決,政府決定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立法會條例》、《區議會條例》等等本地法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日舉行記者會,講解《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建議除《基本法》104條下包含的公職人員之外,區議員都必須宣誓,而待條例生效後,現屆區議員須補辦宣誓。另外,若有公職人員在宣誓後違反誓言,律政司司長會向香港法庭提出法律程序,期間議員要暫停職務,直至法庭有裁決,而若區議員被裁定違反誓言,五年內不得參選。


至於被暫停職務的公職人員,是否仍可繼續領取薪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有關安排由相關機構自行決定。


上述修訂條文,清楚界定「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準則,並加入具體宣誓要求,例如要真誠、莊重地宣誓,包括宣誓人必須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法定誓言,態度要真誠及莊重,若果有人故意以行為、語言、服飾、道具等方式褻瀆宣誓程序,或故意歪曲誓言,會裁定為宣誓無效,不得重新宣誓。


另外,政府建議修訂《釋義及通則條例》,解釋法律有關「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意思,設立正面及負面清單,其中若某人作出或意圖作出負面清單行為,則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定義。


負面清單內容,包括拒絕承認國家對特區擁有並行使主權;宣揚或支持「港獨」主張,即主張、推動或實施香港「獨立建國」、「自決主權或治權」、「全民投票」、「全民制憲」等;尋求外國政府或組織干預特區事務;作出損害以行政長官為主導的政制秩序的行為,例如以非法手段強迫或威嚇行政長官改變某項政策,無差別地反對政府提出的議案;利用政府舉行的選舉,組織或實施對抗中央及特區政府的「變相公投」等。


至於正面清單方面,包括,擁護憲法及基本法確立的特區憲制秩序;擁護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及國家安全;擁護中央根據基本法對特區行使管治權力;擁護一國兩制原則的落實;擁護基本法框架下保持特區繁榮穩定的目的;忠於特區及維護特區利益。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12
好正
4
心心眼
7
好好笑
0
令人傷心
2
嬲爆
其他焦點新聞

評論

  • +85262****67
    +85262****67
    3年前
    1 回應 檢舉
    一定要消除消滅呢d牛鬼蛇神,中國香港先有安定繁榮:hugging::hugging::hugging:
    • +85262****67
      +85262****67
      3年前
      1 回應 檢舉
      好嘢,你地都有今日囉,時神到啦:joy::joy::joy:

      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

      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