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18歲男生推跌追捕疑犯警 襲警罪成囚5周
【反修例風波】18歲男生推跌追捕疑犯警 襲警罪成囚5周

前年10月31日萬聖節,一名18歲男學生被指於旺角一個公園內推跌警員並轉身逃跑。該男生否認一項襲警罪,經審訊後今(19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施祖堯表示過分輕判對被告沒有得益,若律政司上訴刑期只會打亂被告的更新計劃,亦會為被告帶來更大壓力,最後判他即時入獄5星期。


案情指,報稱廚藝學院學生的被告李冠霖,被控於當日在旺角彌敦道與荔枝角道交界的康民角襲擊警員。據遇襲警員在庭上供稱,當日執勤時留意到有人縱火,欲穿過公園追捕時,左邊上半身突然遭被告用雙手推了一下,他因而向右移了一步。他轉頭時只有被告一人向後跑,故認為對方就是推他的人。


裁判官指被襲警員的證供誠實可靠,他雖然見不到自己被推一刻的情況,但能感受到有人靠近他並用雙手推他,也是合理。辯方指被告當時無辜被撞而不小心觸碰到前面警員,裁判官則認為此說法並不合理,認為如被告無心推撞警員,應立即澄清或找人作證,而非逃離現場,故推論被告是故意對警員作出非法觸碰,裁定他襲警罪成。


裁判官聽取求情後,考慮被告有遲來的悔意,同意案發時情況混亂,被告也沒有串謀他人一同犯案,故判他一個較短刑期的即時監禁。被告母親得知判監結果後失聲痛哭。


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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