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老闆黎智英與8名攬炒派人士,涉嫌於前年8月18日明知而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的民陣遊行被控,除區諾軒、梁耀忠昨已認罪、其餘7名被告均否認兩項控罪,今日假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辯方尋求將監警會前國際專家小組成員、英國基爾大學社會心理學教授Clifford Stott,就群眾管理及心理等議題撰寫專家報告呈堂,但控方直指報告內容與案件無關,主審法官胡雅文亦質疑專家的意見如何能協助法庭,最終聽取雙方陳詞後,認為專家報告與本案無關,拒絕接納有關報告。
代表李柱銘和何俊仁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在庭上解釋,Stott的專家報告解釋人群控制及群眾心理,說明案發當日如果無法確保群眾安全地出入維園,才具明顯風險威脅公眾安全,又指警方當日在公眾安全上的不作為正帶來公眾安全風險,而被告當日行為有助緩解風險,確保公眾安全,故具合理辯解。駱更向法庭申請容許Stott以視像設備作供。
法官胡雅文指案中凡事實證供均可自行考查,反覆質疑以錄影片段呈現的專家報告,無法舉證證明被告當日行為的意圖,而當中批評警方的意見「全建基於假設」(all hypothetical),難以肯定既非關乎案中事實爭議,如何能協助法庭。胡官又稱當中爭議為「如果安全地讓群眾離開(disperse safely),而非帶領群眾走到中環」,除非被告當日行為均為預先計劃,或可令法庭接納並考慮。
控方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反對辯方報告呈堂,直指報告與案情並不相關。余批評Stott不具備專家資格,指其非公共安全專家,更不熟悉銅鑼灣地形,缺乏本地群眾經驗,故無法作為專家公正地評價事件,加之其早前曾發表一份報告,猛烈抨擊香港警察執法行動,因此控方對其專家資格有保留。余若海續指辯方辯護建基於當日警方現場的實際行動,討論警方內部手冊或指引與案毫無關係。余更稱,報告對警方有着強烈的批判,但案中警方並非被告人,若針對警方將如同騎劫審訊。
本案9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前任議員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及區諾軒,同被控於前年8月18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司法機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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