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日凌晨旺角警察遊樂會停車場被人投擲9枚汽油彈,一輛停泊在內的警察貨車遭焚毀。一名22歲無業漢被指聯同另外兩名男子犯案,他被控縱火,去年在裁判官席前不獲保釋,今日遂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以20萬元保釋獲批,候訊期間須每日至警署報到兩次。
被告馬富善被控於2020年12月1日,與報稱任職售貨員的23歲徐君浩和16歲羅姓中四男學生,在深水埗西洋菜北街430號警察體育遊樂會停車場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警務處的警察貨車,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法官今天批准他以20萬港元現金保釋外出。期間他不准離開香港、要在指定的地址居住,並須每日到警署報到兩次。另一被告徐君浩今日亦有申請保釋但被拒;同案的16歲被告則上月已獲高院批准以5萬元現金及5萬元現金作人事擔保,保釋外出。
圖片來源:陳克勤請提供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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