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女涉於2019年8月在觀塘參與大規模堵路示威,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其中1男因攜有鐳射筆,另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屈麗雯判處女被告陳可兒即時入獄5個月,並駁回其擔保等候上訴申請。另外2名男被告柯俊瑋及梅哲朗則分別被判入住更生中心,及再索取戒毒所報告后判刑。
3名被告分別為22歲待應柯俊瑋、22歲學生陳可兒和20歲學生梅哲朗,他們被控於前年8月24日,在黃大仙豪苑第二座與黃大仙廟對開一段龍翔道參與非法集結;梅另被控管有鐳射筆。
裁判官屈麗雯在判刑時表示,3被告經審訊後定罪,除了梅的報告顯示他有悔意外,其餘2人不能說有悔意,又形容梅的悔意「來得太遲」。屈官又形容,本案案發時,逾百名示威者在龍翔道堵路,令交通擠塞及擾亂公眾秩序。當時3名被告均穿戴面罩、眼罩等示威常見裝備,可見他們是有預謀犯案。
裁判官又指,當日示威的規模大,群眾情緒高漲,更有人作出挑釁警員的行為,有造成暴力衝突的風險。雖然沒有證據顯示3人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然而他們單純地參與其中、支援及鼓勵,已足以感染及鼓動在場群眾,而梅更是同時有鐳射筆,可作傷害警員之用,故本案判刑須據阻嚇作用,以儆效尤,故最後判陳即時監禁五個月,及判梅入住更生中心;而由於柯被發現有毒品問題,不適合入住勞教中心,法庭決定再為他索取戒毒所報告,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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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04
3年前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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