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前區議員周永勤去年5月28日在天水圍設支持「港區國安法」街站,期間35歲音樂導師疑不滿,先與街站義工口角,繼而從花槽拿出一張破椅背,其後遭4名義工制服。該名男子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原於今(1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他最終決定認罪。裁判官水佳麗指,明白很多人對國安法有深切憂慮,但被告採用錯誤方式表達不滿,惟考慮他認罪及良好背景,最終判他入獄15個星期。
35歲男被告黃嘉豪報稱音樂導師,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2020年年5月28日,在天瑞路天瑞停車場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塊破椅椅背。
水官判刑時指,被告用心教學,深受學生愛戴,亦是一名好丈夫及好父親,但案發片段顯示,被告非常衝動,對國安法立法持強烈意見,更用錯誤方式表達。她又稱,被告不滿提倡國安法的人,過於激動在草叢拿出破椅背,惟相信他並非有預謀,期間遭人制服使雙膝、手踭受傷。
她指,國安法對市民來說是新鮮事物,被告過分反應,使用錯誤方式表達意見,實屬不智。又指若案中有人受傷,法庭會毫不猶豫判以嚴峻刑期,但考慮本案無人受傷,倒是被告受傷,加上其良好背景,最終判監禁15星期。
圖片來源:天水連線Facebook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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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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