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港區國安法》實施,教育局早前多次預告正籌備國家安全教育,並要加強培訓教師的國安意識。局方日前終於公布有關指引及課程框架,不但對教師的言行作出明確規範,列明學校必須防範和制止違反《國安法》和違法行為,更提出國家安全教育的詳細框架,讓學校按不同學習階段,透過不同學科教授國家安全的內容。
校方要做好把關角色
在行政和管理層面,學校要做好教職員培訓和監管,提醒教師時刻秉持專業操守,不可因其政治立場而影響教學、傳達扭曲的價值觀,以及鼓動或默許學生參與校外政治活動等。校方處理教職員不當個案時,要留意涉事應否停職、事件有否涉刑事成分,是否要向警方舉報等。
學校亦有責任防範政治活動入侵校園,確保圖書館藏書、課室壁報板等,沒有涉及危害國安的內容;禁止校外人士到校內進行政治宣傳,所有以學校名義或校內舉行的活動,均要確保不涉及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如果校方發現有學生在校內佩戴具政治訊息飾物、叫口號或展示懷疑與「港獨」相關物品,甚至參與校外違法活動,必須立即勸止及解釋其不當性。若情況極為嚴重或緊急,警方應立即報警。
不同年級有各自學習目標
至於在落實國安教育方面,主要有8項範疇,包括國家安全國家安全的概念和重要意義;香港國家安全立法的目的和原則;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國家安全與人權、自由、法治的關係等。不同年級的學生有各自的學習目標,例如初小階段就要建立國家和國安概念,從認識「國旗、國徽、國歌」等國家象徵,到了解「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由來,要知道《國安法》四項罪行的名稱,認識在港執行和維持法治的部門;高小階段就要明白國家安全的重要性,認識國家的歷史和文化;訂立《國安法》的背景和目的、當中四項罪行的基本含意,以及特區的三權職能、運作和維護國安的責任。
去到初中階段,學生要認識國家重要機構的職權和功能,了解國家制度的特點,透過世界歷史了解國家安全的重要,亦要明白《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香港就有責任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而高中階段就要了解國家參與國際事務問題,如「一帶一路」倡議、中美貿易衝突等,還要了解構成《港區國安法》4項罪行的元素,以及其他國家類似規定。
在新框架之下,由小學至中學建立國家安全教育概念,相信能有助學生確立國民身份,自覺負起保護國家安全責任!
圖片來源: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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