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周四(4日)發布《國家安全:學校具體措施》,公布國安教育在學校落實的措施及課程框架,供學校參考及辦理。文件中提到,國家安全事關重大,教師應清楚列舉客觀事實和理據,強調涉及國家安全的議題「沒有爭辯或妥協的空間」,培養學生維護國安的責任感。學校必須把牽涉《憲法》、《基本法》及國安教育的教材存檔至少兩個學年,以便教育局及學校管理層查閱。
文件又對教師言行作出規範,列明教師不應因個人政治立場而影響教學,並不得向學生宣揚個人政治立場、在教材滲入偏頗或欠事實佐證的資料、傳達扭曲的價值觀、發表煽動性的言論,以及鼓動或默許學生參與校外政治活動等。一旦學校發現員工作出對國家有欠尊重的行為,應予以適當的勸喻或警告;如教職員作出涉違反《港區國安法》或其他違法行為,校方更不應迴避,可向警民關係主任求助或立即報警。
對於處理學生的違規情況,文件指學校應及時制止不當行為並指出其嚴重性,建立學生正確的是非觀,與家長加強保持溝通。文件又列出具體事例,若有學生在校內佩戴具政治訊息飾物、叫口號或展示懷疑與「港獨」相關物品,或是發現學生參與校外違法行為,校方應一律先立即勸止,並向學生解釋行為的不當性。如情況嚴重或緊急,就建議校方應立即報警。
為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事項,學校必須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及國家安全教育」工作小組,專責統籌校內推動與維護國家安全及國安教育。校方須每年向教育局匯報,提交檢視現行情況的報告,以及新學年的工作計劃。學校需要在兩個學年內(即2022/2023學年起),全面落實有關的國安教育措施。
圖片來源:RTHK、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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