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向學校發通告,向學校提供有關學校行政和教育指引,以維護安全有序的校園學習環境,並培育學生成為守法的良好公民。通告指,學校應該加強防範和制止在校內進行違反《基本法》、《港區國安法》和香港法律的教學和活動,預防並處理政治或其他違法活動入侵校園,以免干擾學校正常運作,若出現違規行為,要盡快跟進。
通告又提到,學校應幫助學生正確地認識《港區國安法》的立法背景及訊息,其重要性及意義,以及國家安全所涵蓋的重要理念,讓他們了解法治精神,從而加強他們國家安全的觀念和守法意識,培養他們成為守法的良好公民。教育局提醒,學校管理層須維持具質素及專業操守的教職員專業團隊,並向所有教職員清楚說明校方對其操守及工作表現的要求和期望。他們亦須根據校本的人事管理和考績機制,協助學校管治機構監察教職員的工作表現及操守,並就其表現提供適切的支援和指導,如個別教職員的操守和工作表現未達校方的要求和期望,學校管理層需作出適當的跟進或懲處。
教育局又提到,學校各級人員需充分了解香港居民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港區國安法》的內容、適用範圍及所訂的相關罪行,並應遵守有關法律;學校如舉辦活動亦不應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此外,所有學校人員須積極配合學校落實推行各項與維護國家安全及國家安全教育相關的措施。
教育局又強調,國際學校及其他只提供非本地課程的私校,有責任協助學生,無論其種族或國籍為何,正確及客觀地理解及認識國家安全概念與《港區國安法》,建立守法的精神。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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