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單方面違反承諾,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持有人提供特別移民該國渠道,外交部早前已表明不再承認BNO的旅遊證件及身份證明文件地位,並保留進一步反制的權利。就上述問題,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文敏今天在《明報》撰文,指「現時的方案也只是容許BNO人士申請在英國居留,嚴格上並沒違反其備忘錄」。
對於陳文敏異於常人理解的「解釋」,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個人社交網站回應,反問如果英國政府在簽了《中英聯合聲明》後,在英國一個荒蕪小島上插上「Hong Kong」兩個字,然後在97年6月30日只將此小島「交還」給中國,套用陳文敏的話說,是否「嚴格上並沒有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梁振英質疑,有這樣的教授,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會出怎樣的學生?香港會有怎樣的律師?
翻查資料,根據《中英聯合聲明》的英方備忘錄,凡根據聯合王國(編按:英國)實行的法律,在1997年6月30日由於同香港的關係為英國屬土公民者,從1997年7月1日起,不再是英國屬土公民,但將有資格保留某種適當地位,使其可繼續使用聯合王國政府簽發的護照(即之後簽發的BNO護照),而不賦予在聯合王國的居留權。
另外,當年「反國教」行動領導者之一的陳惜姿,幾天前在《蘋果日報》專欄寫道,「身邊陸續有朋友說要走了。不過英國疫情每況愈下⋯⋯我有朋友已開始寄東西到英國了,但人卻未決定何時動身,每天看着疫情數字,比看恆指更為着緊」。梁振英認為,既有心投靠英國,就做一個勇敢的、有擔當的英國人,不要搖擺,帶足糧草做逆行者:「將來歡迎重臨香港,申請工作簽證,住滿七年,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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