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BNO「5+1」移民英國問題上,香港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一直呼籲中央政府應「尊重港人意願」。就此,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再次於個人社交媒體撰文,向劉慧卿提出5個問題,希望對方回應:
1) 十幾年前,劉慧卿曾在「台獨」問題上表示,「尊重台灣人民的意願」。梁振英希望對方回應,今天可會重複這個主張?他本人直指,這類問題不是個人意願問題。
2) 梁振英指出,香港人接受英國政府的BNO安排,就是要移民去英國,移民就是放棄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個人自願作出這個選擇,還有需要保留、為什麼要保留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3) 梁振英質疑,接受上述移民安排者,卻同時想保留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有沒有「尊重」絕大多數留在香港繼續為香港作承擔作貢獻的香港人的意願?
4) 梁表英又分析,在這情況下離開香港的人,就是不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香港社會沒有義務為他們提供、也沒有可能為他們預先規劃例如醫療、教育和房屋等服務。
5) 最後,這些人在喪失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之後,如有需要,可以重新按香港的入境政策來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七年之後,重新領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恢復香港永久居民的權利和福利。梁振英反問,上述做法不合理嗎?不寬鬆嗎?
梁振英直言,任何一個群體內的人,權利和義務是同時存在的,沒有只有權利,不講義務這回事。在香港,這個權利和義務並存的群體叫香港永久居民,香港永久居民可以有不同國籍,但必須是永久居民,不同國籍的永久居民在基本法下享有政治和其他權利:「永久居民是香港社會的核心組成部份,這點我們必須要堅持。香港社會如果繼續在永久居民身分的執行問題上是是但但,在永久居民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問題上是是但但,香港就不是一個家,而是住在同一座酒店內的房客;我們的社會將永遠是一個只講着數,不講責任、鬆散、集體意識薄弱、不堪一擊的社會。」
他最後強調,如果接受英國政府BNO 5+1安排的香港人,說花六年時間留在英國,目的是拿了英國國籍之後,回來香港定居,這種說法會在英國社會引起反彈。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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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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