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歲男學生被控於前年11月2日在銅鑼灣,因參與非法集結及管有噴漆、打火機燃料等被捕。他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罪,法官練錦鴻押後至2月18日判刑,以待索閱其背景、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期間被告還押監房看管。這亦意味被告將要在獄中度過農曆新年。
被告王瀚文犯案時僅16歲,屬初犯。辯方求情指被告過往品格良好,今次已汲取教訓,日後會成為正直及守法的人。
案情指2019年11月2日下午4時許,警方在銅鑼灣利園山道及禮頓道附近的希慎道,發現有數十人身穿黑衣及戴上蒙面物品等進行堵路,該些人士見到警員便四散逃去。被告其後被截獲,他當時身穿黑衣、手持雨傘、戴上眼罩及防護面罩等。警員及後在被告背包中搜出3個玻璃樽、一罐打火機燃料及一支噴漆。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