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昨晚(29日)宣布,全面配合中央政府針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事宜的反制措施,由明天(31日)起不承認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政府發言人批評,英國政府偽善,英國政府回歸前一段頗長時間無給予港人居英權,質疑英方的舉措會賺取很多自身經濟利益,若英國渴求人才和資金,不應藉BNO護照舉措作「政治遮醜布」護航,希望香港居民看清英國政府的政治圖謀。
政府公布的4項反制措施包括:不得使用BNO在本港出入境,受影響的居民可改用特區護照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在港出入境;不得使用BNO在本港作任何形式的身份證明;乘客登機前往本港的航班時,航空公司須要求香港居民,出示特區護照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至於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證件的非中國籍本港永久性居民,可向入境處申領簽證身分書,以作國際旅行之用。
政府發言人表示,中英兩國政府對處理香港居民持有BNO護照早有共識,並於1984年互換備忘錄確認,英方明確承諾不給予持有BNO的香港中國公民在英居留權。發言人又斥,英方做法實質改變了BNO的護照性質,根本地違反備忘錄中的承諾,重申中央政府對英方違背承諾採取的立場和政策,屬外交行為和中央事權,認為中方不再承認BNO為有效旅行證件,不違反中方在備忘錄中的承諾,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港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
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今早出席電台節目回應會否要求公務員放棄持有BNO,他指公務員可否擁有國籍的安排,會按《基本法》及香港法例現有的規定執行,兩者不可以混為一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則在網誌表示,《中英聯合聲明》並無任何條款讓英方在香港回歸後承擔任何權責,當時中英雙方曾就國籍問題交換備忘錄,清晰地說明英國政府不會賦予持有BNO護照、在香港的中國公民居英權。她指有關備忘錄的條文具約束力,過往亦獲英方承認。
英國外交部則對中方的決定表示失望,但不感到驚訝。英國政府早前宣布,本月31日起,開放持BNO的港人申請BNO居留簽證,特別簽證讓合資格港人及其近親以家庭為單位入境英國,並提供5年的居留許可,期間可在當地工作或讀書;5年後可以申請定居身份,然後過多1年就可以申請成為公民。
圖片來源:RTHK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85293****26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