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發言人今日批評,上星期剛剛當選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的夏博義,主席的椅子還沒坐熱,就忙不迭地發表謬論,質疑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叫囂要特區政府修改國安法,公然為「港獨」分子叫屈張目,言論完全背離專業操守和職業良知,完全喪失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則,既充分暴露個人的狂妄無知,也將把大律師公會進一步拖下深淵,已經激起包括法律界人士在內的香港社會各界的憤怒。發言人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不容挑戰,香港的憲制秩序必須堅決維護。
發言人指出,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其中一個重要內涵是: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全國性法律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適用於香港特區,是不容置疑的神聖權力。作為資深大律師,夏博義不可能不懂得這樣的法律常識,在任何一個主權國家,國家安全都屬於中央事權。當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出現制度漏洞、社會穩定和市民福祉受到嚴重危害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國安法,完全正當、非常必要,權威不容挑戰。這些道理,既是「一國兩制」原則的題中之義,也已成為香港社會的共識。
發言人說,香港國安法實施半年來,街頭暴力不再肆虐,社會秩序恢復正常,國家安全、社會安定和市民安寧得到保障。事實證明,國安法是維護香港整體利益和市民根本福祉的定海神針。夏博義濫用大律師公會主席身份,在基本事實和法律原則上誤導民眾,居心何在?公然將全國人大常委會視為「威脅」,更是在赤裸裸地挑戰基本法所確定的香港特區憲制秩序,挑戰國家主權和「一國兩制」底線。
發言人續稱,大律師公會作為一個法律專業團體,理應自覺崇尚和維護香港的法治精神和公平正義,但過去三年來,該會在事關「一國兩制」、事關香港特區重大憲制性法律問題上,常有失法律專業人士應有的公正理性,在政治化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修例風波」期間,大律師公會不僅對極端恐怖暴力犯罪視而不見,反而顛倒黑白,將矛頭指向特區政府和香港警方,淪為縱暴煽暴的政治工具。如今竟發展到堂堂公會主席公然發表踐踏法治原則、挑戰憲制秩序的言論。一個專業團體,如此以法治之名肆意玷污、踐踏法治,完全背離其章程中「要竭力維護社會公義而非任何政治立場」的規定,不僅令廣大香港市民震驚和失望,也必將把大律師公會拖向深淵,為其帶來災難性後果。人們不禁要問,照這樣下去,大律師公會還能承擔起法律賦予其的責任嗎?我們注意到,大律師公會內部也有不少人士不認同、不支持其偏頗立場和激進言行,相信更多有良知、有責任的法律界人士會深思「政治化」「攬炒化」的惡果。
發言人重申,絕不允許一些政棍和團體披着「專業」外衣從事亂港禍港行徑。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香港憲制秩序必須得到堅定維護,香港國安法必須得到堅決執行,香港的繁榮穩定、長治久安必須得到堅強保障。歷史已多次證明,凡逆大勢而行,必將走向絕路。
圖片來源:大公文匯集團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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