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今日公布,香港電台去年2月28日至4月10日期間有3集《頭條新聞》節目,有污衊或侮辱警務人員的效果,裁定相關投訴成立,其中一集未有提供適當回應機會的投訴亦成立。通訊局向港台發出強烈勸諭,敦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
通訊局稱,該3集《頭條新聞》共接獲44宗投訴,當中34宗投訴去年2月28日播出的一集;6宗投訴3月13日播出的一集;以及4宗投訴去年4月10日播出的一集。主要在名為「驚方訊息」或「驚訊」的環節污衊警務人員;錯誤引述一名警務人員的發言並扭曲其意思,但沒有提供機會讓他作出回應;主持在該環節內的提述令人不安和品味低劣等。
就污衊及侮辱方面,通訊局認為該環節開始時,主持均裝扮成警務人員並以廢物膠袋裹着頸項和雙手,開場時從大型垃圾桶冒出,該環節完結時又返回大型垃圾桶。一般觀眾能明顯察覺到這是惡意的描繪,以侮辱警務人員及傳達偏見,暗示警務人員均被視為廢物,遭人厭惡唾棄。
通訊局指有足夠理據認為,該3集中類似的描繪亦具有污衊或侮辱警務人員作為一個社會群體的效果。因此,裁定港台違反《電視節目守則》第3章第2(b)段的規定。
另外,通訊局亦裁定港台未有提供適當回應機會的投訴成立,而其他投訴包括準確及有誤導成分的材料、美化罪行和報道法庭案件等則不成立。
圖片來源:《頭條新聞》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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