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關關員,35歲的被告盧浩然於去年7月14日,在紅磡一單位管有一把拉力逾6公斤的弩以及一支彈簧鋼棒。被告今日在龍城裁判法院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管有違禁武器罪。裁判官鄭念慈明言會考慮判監,還押至下月11日判刑。
辯方求情時表示,案發後已經離職,失去鍾愛工作是種懲罰。辯方指涉案物品只是收藏,與反修例示威無關,也從未被使用。
圖片來源:香港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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