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兩間「優品360」去年2月24日遭人破壞,警方其後截獲兩名少年,其中一名14歲少年早前承認3項刑事毀壞罪被判入勞教中心。另一名14歲少年否認一項刑毀罪,經受審後,裁判官水佳麗今早在屯門裁判法院裁決時指,被告鞋子、背囊中搜出衣物,其身形亦與店內閉路電視所見相符,加上被告證供混亂,故全部不接納,裁定被告刑事毀壞罪成。裁判官水佳麗直言不知被告「不滿啲乜」,質疑被告用「莫須有」罪名針對個别店舖,促他好好反省,並將他還押至2月5日判刑,期間索取感化和更新中心等報告。
水官裁決時表示,經營店舖、發展夢想需付出很大努力,涉及很多金錢和心思,斥被告「你呢啲搞破壞既就冇成本,手一掃就破壞完畢」,又稱「我唔知你不滿啲乜,完全係莫須有」,直言被告的行為令居民不便,促他反省「咁做啱唔啱」。
水官又指,被告當日被警員截停時,他穿着和攜帶的衣物,均與犯案者相似。此外,被告談到與警員對答過程又反覆不一,稱替同伴持背囊卻又「自把自為」打開察看,警員查問下又不表明不屬自己所有,且不斷用不同理由解釋為何沒有看見警員搜查背囊。水官認為被告不可信可靠,供詞全不接納,並反駁辯方指被告醫療報告意見反映病情進度良好,而在庭上對答亦感覺不到被告自閉或智力有問題,斷言被告作供在「講大話」,遂裁定被告罪成。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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