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正來做】懲教署:囚犯如沒申報其他國籍、不許外國領事探訪
【執正來做】懲教署:囚犯如沒申報其他國籍、不許外國領事探訪

前立法會議員兼囚權組織石牆花創立人邵家臻昨在社交媒體發文,稱收到消息指保安局局李家超近日作出指示,要求所有在囚人士申報國籍,如沒有申報其他國籍,懲教署將不准許領事探訪,並以「未能確認在囚人士國籍」為理由,拒絕領事探訪。懲教署回覆傳媒查詢時稱,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不同國家簽訂的領事保護雙邊協定,在懲教署被羈押的外國人,外國領使對其國民有探視權,惟對被羈押的中國公民沒有探視權。


懲教署續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除非中國公民已申請變更國籍或退出中國國籍,以及其申請已獲批准,否則他仍是中國公民。懲教署一直根據上述原則及相關法例,制定在囚人的探視事宜及相關管理措施。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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