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33歲的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早前被裁定以「大聲公」襲擊兩名警務人員罪成,被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區諾軒今就定罪向高院提出上訴,高院法官潘敏琦駁回申請維持原判,書面理由擇日頒布。
潘敏琦庭上指,區諾軒以大聲公高喊「毅進仔」,「你地唔好以為法官活係象牙之塔先得架,『毅進仔』正正係恥笑警員低學歷囉」。潘敏琦又表示,區身為尊貴的議員,在示威現場又講粗口又推撞警盾,「由頭到尾都唔想警方執行職務」。
代表區諾軒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則表示,區諾軒手持大聲公,靠近譚文豪多過警察,質問是否代表區諾軒想襲擊譚文豪。潘官即反駁,「依個有少少歪理,我覺得你應該收返」。潘官指出,其行為亦有可能產生漣漪效應,雖然在警方警告後放下揚聲器,但仍然繼續叫囂。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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