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亂反正】剖析攬炒派初選者被捕涉選舉舞弊 梁振英:不認同香港再容不下反對派、但容不下「去中央化」反對派
【撥亂反正】剖析攬炒派初選者被捕涉選舉舞弊 梁振英:不認同香港再容不下反對派、但容不下「去中央化」反對派

警方國安處早前拘捕50多名有份籌辦或參與攬炒派初選的人士,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對於外界質疑此次大搜捕行動,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接受網媒《香港01》專訪時稱,《港區國安法》立法後,已達致處理危害國安行為之目的,但他亦預料不到立法後仍有人搞初選,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2條提及的「非法手段」,理據包括涉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梁振英認為,「非法手段」的字眼涵蓋面可以很闊,包括在有關的選舉條例內屬於非法的行為,就是「非法手段」,即違反了《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對於攬炒派指否決《預算案》是《基本法》賦予權利,梁振英反駁,攬炒派提出反對《預算案》,目的是要癱瘓政府、逼特首下台,「這是戴耀廷所指『攬炒十步』中跳落懸崖的一步。」他認為今次並非只是政黨內部遴選,而是全港所有選民都可以參加的初選,已違反《選舉及舞弊條例》。


去年《國安法》通過前,特首、京官都表明只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安分子,今次「初選大搜捕」卻橫跨民主派整個政治光譜,從溫和泛民到抗爭派,無一幸免。梁振英說,問題不在於該人平日政治立場有多溫和或激進,「犯法就是犯法」,國安處有責任作調查。他強調,香港容不下「去中央化」的反對派,特別是經常衝擊中央權力、危害國家安全者。對於如何定義「去中央化的反對派」,梁振英指界線很清晰,「無一個任何派別的政治人物,是可以經常在香港通過某一些群眾運動,向中央施壓,脅迫中央放棄在《基本法》內有的權力,(定義)絕不含糊。」


然而,他不認同香港再容不下反對派,批評部分人越走越遠,在根本問題上走向中央的對立面,點名提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前公民黨議員郭榮鏗等人,批評他們要求美國政府制裁香港,反問「世上有無這種反對派?」他又特別提到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指對方在港發表反政府言論時,很多人根本「未入行」,但「黃毓民在國安法下有無事?」他強調,社會不能將「反對派」三字含糊化,要看具體言行才能判斷日後去留,「民主黨又好,公民黨又好,社民連又好,一定要一個一個人,一件一件事去看。」


至於近日政圈有傳,中央有意在短期內整頓本港政治架構,包括從特首選委會組成入手,取消區議會所佔的117席選委,另改革立法會功能界別等,以削弱民主派在明年3月特首選舉的籌碼。曾任《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的梁振英表示,《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均清楚列明,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可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並由中央政府任命,「若明天宣布特首改由協商產生,英國人不能說我們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亦不需修改《基本法》及人大釋法」。不過,他表明只是舉例,不評論日後是否需要修改特首選舉方式,又強調香港民主非「主權性民主」,「並非自己750萬人自己圍內的事」,形容這是紅線。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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