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昨(15日)刊登一篇有關警察福利基金的報道,提及基金在2019至2020年度獲得1.8億港元捐款,當中涉及580筆捐款,超過85%來自「無名氏」。警方晚上澄清消息,批評該報以失實標題抹黑警察,誤導市民,強調基金捐款按照嚴謹程序審核,每年收入及支出均受嚴謹程序監管。對於《蘋果》多次造謠抹黑,甚至在捐款人身分上大造文章,企圖破壞警隊的專業形象,警方深表遺憾,希望市民能認清事實。
警方指,去年8月4日澄清失實報導時,已清楚表明,警察福利基金按照香港法例成立,基金管理委員會在決定接受捐款與否時,必須按照嚴謹程序進行審核,以及遵守政府內部及警隊的相關規定。警方又稱,基金受到嚴格監管,收支詳情會列於公開的《警察福利基金年報》內,而每年的收入及支出均由審計署署長批核後提交給立法會。
警方表示,警察福利基金在接受捐款上,必須符合公務員事務局有關員工福利基金接受捐款的準則和規定,當中包括捐款不會引起利益衝突和不會惹人誤解,接受捐款的部門不得與捐款人有任何公事往來,捐款不得與個別公務員有關連等。基於尊重捐款人個人意願,基金管理委員會不會公開披露每名捐款人資料。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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