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睇真啲】裁決屢犯錯 司法應改革
【新聞睇真啲】裁決屢犯錯 司法應改革

近年法庭的裁決及判決理由經常引發社會爭議,根據司法機構2020年報顯示,截自去年9月30日,司法機構處理逾4,700宗投訴,投訴數字較前年激增12倍。個別裁判官更接到大量投訴,司法機構因此推出新措施,當某宗案件收到大量相同或類似的投訴後,將於網站公布投訴的要點及調查結果。根目前司法機構公布的資料,被大量投訴的就包括東區法院前裁判官何俊堯、屯門裁判法院裁判官水佳麗等,不過大部分投訴都被裁定不成立。


上訴庭屢指何俊堯裁決有錯


去年9月何俊堯獲暫委為高等法院法官副司法常務官,職責包括協助高等法院刑事案件的排期及程序事宜等。他在早前出任東區法院裁判官期間,曾審理多宗黑暴案件,惟其上訴庭過去多次指出何官量刑出錯,並推翻原審裁決,改判被告更重的刑罰。日前上訴庭處理一宗涉掟汽油彈縱火案,何俊堯作為原審裁判官,再次被批評裁決犯錯。


前年11月18日一名15歲少年於柴灣警察宿舍外掟汽油彈縱火,早前他在法庭承認一項縱火罪,獲時任裁判官何俊堯判感化三年及宵禁令,律政司不服刑期過輕上訴。案件昨天在上訴庭提訊,律政司代表質疑何官低估案件嚴重性及罪責,縱火罪行最高可判終身監禁,非拘留式刑罰並不適合,判三年感化令屬不相稱的刑罰。上訴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亦質疑,何官為何花時間參考英國判刑指引,卻忽視本港上訴庭的成熟而全面的指控。最終上訴庭裁定,何官有「原則上犯錯」,判刑明顯過輕,故撤消感化令的裁決,改為索取被告的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教導所、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下月4日判刑,期間少年需還押侯判。


今次已非何俊堯首次被上訴庭批評量刑有錯,去年11月兩名14歲男女承認參與九龍加士居道非法集結,何官向兩人頒下兒童保護令,毋須留案底。其後上訴庭指何官對案情「裁斷出錯」,過分著重更新需要,判刑不足反映罪行,最終分別改判兩人守感化令一年及80小時服務令,均需留案底;另外,一名餐廳侍應於前年萬聖節當晚,向警方防線掟兩個麻包袋,承認參與非法集結,何官只判被告120小時服務令,其後上訴庭一致認為何官有裁決有「原則犯錯」,改判被告3個月監禁。


罪成少年是「上進的小孩子」?


至於裁判官水佳麗,其言論及裁決亦經常引起社會爭議。近日水官處理一宗黑暴案件,三名被告涉於前年參與黑暴運動,涉在天水圍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水官裁刑時竟指,從求情信中可見三名被告是「上進的小孩子」,認為三人本性不壞,明白他們是一時衝動而犯案,最終三人被判襲警或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罪罪成,分別被判監3個月及9星期。但其實,三名被告年紀界乎18至19歲,真的還是「小孩子」?裁決官的主觀意見或評論是否合適?又會否影響到量刑的準確性?


其實水官早前的言論都曾引起過不少批評,去年她曾稱讚一名承認掟汽油彈的15歲少年,形容他「滿腔熱誠」、是「優秀嘅細路」,輕判被告18個月感化令,上訴庭其後裁決水官「原則上犯錯」及判刑過輕,改判少年入勞教中心。司法機構及後收到公眾針對此案的投訴,總裁判官蘇惠德雖然及後裁定投訴不成立,但亦指出水官形容被告過往「優秀」有可商榷之處和過譽之嫌。


上述的事件再次說明,裁判官亦可能犯錯,其量刑亦可能存在問題,如今社會上要求設立量刑委員會的呼聲日高,似乎確實有其必要。社會大眾呼籲司法改革,並非對裁決「喜歡與否」的問題,而想讓香港法治更為完善、健全,確保法庭裁決能保持公平公正,司法改革已經不能再拖!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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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85298****17
    +85298****17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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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做香港法官,到底是睇資力?人脈?

    沒有更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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