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歲退休漢何兆麟去年1月19日於港島反修例集會期間,在金鐘站外用大聲公揚言「要殺晒香港警察」、「將警察剁成肉醬」等,早前被裁定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成。裁判官劉綺雲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指,被告犯案行為接近港鐵站出口,若觸發暴力行為或波及月台乘客以至列車服務,影響深遠,又指被告行為主張使用暴力,對公眾安全有即時風險,非常嚴重,判處被告監禁5個月。
劉官指案情非常嚴重,被告高叫殺警口號10分鐘,意圖煽動民眾不滿或仇視警察,鼓勵他人不守法,向警察使用暴力,更用揚聲器擴大聲量和聽眾數目,時間不長亦不短。而當日現場有公眾活動,被告在港鐵站出口附近宣揚殺警訊息,相當可能激起附近支持警察的人士不滿,致可能有人會訴諸暴力。其時亦有不少警員在附近,被告行為破壞社會安寧,危害公眾安全,若有人為逃避追捕,或會令影響延伸至月台乘客甚至列車服務,令無辜市民受牽連,未招致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實屬僥倖。
劉官考慮到被告有悔意,健康不佳,且女兒即將成婚,未來計劃移民到澳洲重新開始生活,故重犯風險不高,遂減刑1個月至5個月。辯方以刑期過重,定罪不符法律原則,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惟劉官以未能達至標準為由拒絕申請,被告須即時入獄。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司法機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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