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樂壇小花、現年47歲的藝人黎瑞恩原來小時候的志願不是當歌手,而是做警察!她更曾加入少警訊,一度助警方緝兇。
「好市民獎勵計劃」(前稱「模範市民獎」)由1973年推出,目的鼓勵市民積極協助警方防止和偵查罪案。最新一期《警聲》訪問歷屆得獎者,當中包括歌手黎瑞恩。她接受訪問時透露,1984年,年僅11歲的她,在屯門大興邨打羽毛球時,看見3名少年爬入一間幼稚園,不久便冒煙,她立即通知街上警察。幸好警方及時通報消防處,讓火災得以撲滅。此外,她亦認得3名涉縱火疑兇是街坊,向警方提供疑兇資料,最後讓警方亦憑她提供的資料緝兇歸案。翌年,1985年警方向黎瑞恩頒發「模範市民獎」。
前年黑暴期間,黎瑞恩多次公開支持警察,卻因此遭受網絡欺凌。不過,她依然無懼,更在訪問中說:「我不認同違法達義,但我明白有些人在受到誤導、情緒激情,難以理性分析,而隨着社會秩序大致回復正常,是時候撥亂反正。」
《警聲》又報道,黎瑞恩將出席今年的「好市民頒獎典禮」,希望以自身經歷宣揚正義感和正能量。
圖片來源:《警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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