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前日被捕後,警方發現他涉嫌違反另一宗案件的保釋條件,未有按法庭命令交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胡志偉昨日由囚車被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撤銷他的保釋,法庭今早再處理,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取控辯雙方理據後,最終批准控方申請,撤銷胡志偉保釋。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再訊,期間胡要繼續還押候訊。
58歲的胡志偉連同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朱凱廸、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東區區議員曾健成、徐子見、陳榮泰以及社民連成員鄧世禮,涉嫌與去年6月30日終審法院外遊行及7月1日灣仔遊行有關,早前被控舉行或組織、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共3項罪名。胡志偉當日提堂獲法庭批准保釋,條件之一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圖片來源:胡志偉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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