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記者付國豪,前年8月黑暴運動期間,在機場一場黑暴活動中,被人包圍兼不斷遭毆打,又被綁在行李車上,甚至被脫褲侮辱。「佔旺女村長」畢慧芬等4名男女涉嫌與事件有關,被控暴動、非法禁錮等罪,他們早前在區域法院受審。法官李慶年今(6日)就案件裁決,並裁定畢慧芬等3名被告暴動、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非法禁錮罪罪成,而案中任職測量師的第4被告黃逸豪,因法庭無法肯定當日他身處現場,則非法集結及非法禁錮罪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4名被告依次為兼職侍應賴雲龍(20歲)、無業畢慧芬(23歲)、兼職司機及建築工人何家樂(29歲)、測量師黃逸豪(29歲)。賴、畢及何被控暴動罪;黃則被控非法集結罪。黃及畢另被控非法禁錮罪。賴、畢及何另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眾被告否認上述控罪受審。另外賴雲龍已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及一項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何家樂則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付國豪早前由內地來港作供,他指當日到機場拍攝期間被包圍,示威者在他的隨身物品中找到一件「我愛香港警察」T恤後情緒激動,他便說「我支持香港警察,你們可以打我了」。他承認,當時雖受僱於《環球時報》旗下的「環球網」,但沒有獲委派到機場採訪,亦無內地記者證。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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